河源福兴废旧物资回收

河源废铝回收www.hyfxfphs.51sqw.com

发布时间:2024-06-14

废铝回收经营者是如何严格规范自身及其团队的经营行为?

      废铝回收www.hyfxfphs.51sqw.com经营者固定站点一般设置要求进行设置,违反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在堆放、运输、加工、处理再生资源过程中,应采取围挡、覆盖、保洁、清理、无害处理、人身防护、安全生产等措施,减少造成相关物质飞散、溅落、溢漏、扩散、爆炸等污染或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废铝回收公司不以操纵市场为目的,合伙抬价、压价或串通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擅自上路设卡拦车、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诱发群体性上访、械斗等事件的;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废铝回收经营;遵守海关和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经批准方可交易或处置相关再生资源的;遵守交易登记表填报规定,故意瞒报、多次漏报、串通作假的,不办理或伪造税务登记**,和以财务资料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的。

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交易的行为。严格规定若违反本法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我市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到市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市公安部门根据河源废品回收公司管理办法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二)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禁止收购的物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再生资源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

【如果您还没有关注“公司名称”手机网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