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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收废品

更新时间:2024-06-20

描述:

河源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就应当遵循哪些制度?

建设河源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电子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相关信息部门共享、动态更新。应建立河源废品回收公司信息共享发布、检查、沟通协调、联合、举报投诉、管理、税收、信用等级和自律承诺书制度,由河源废品回收公司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集中处理中心应建立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加强交易监管,维护交易秩序与社会治安。

由河源废品回收公司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与市外商协会、台商协会和民营商会等单位及产废、用废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代表定期进行沟通协调。鼓励和引导市内外用废企业、产废企业和符合资格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入集中处理中心开展购销活动,推动直接交易,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交易效率。符合相关规定的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可向本市税务部门申请授权代征税款,经批准后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计提代征手续费。

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及经信部门办理备案后,应在7日内将废铜回收公司的资料抄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经信、公安、环保、消防、城管和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该经营者依法进行联合检查,对经营场地、经营活动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查处。

设立举报投诉中心,通过举报热线、举报邮箱、义务社会监督员以及媒体监督等形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社会监督机制。公安部门应推进信息化建设,抓好生产性河源废品回收公司名录登记、公布,通过视频联网、专项整治、定期巡查等方式,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废铁回收加强监管。牵头组织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经营者诚信等级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

市国税、地税部门应对河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用废企业交易**、台账以及产废企业边角料交易台账加强检查,依法查处再生资源买卖双方的偷税漏税行为。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自律管理,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准则和承诺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工作。